广州市第六中学教职工午休床位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维护午休床的正常管理秩序,结合午休房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一)床位的申请对象为在校本部工作的在职教职员工(包括六中籍和珠中籍)。
(二)必须本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三)不接受居住地点与学校距离在三公里范围内的教职员工申请床位。
二、床位分配原则(按照序列一至二的先后顺序优先分配)
(一)序列一:班主任、级组长、科组长、备课组长。
(二)序列二: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教师。
(三)同一序列中,优先照顾入职学校时间长的教职员工。
(四)满足一至二序列后,若仍有床位空缺,可以分配给其他教职员工,同样优先照顾入职学校时间长的教职员工。
(五)同一序列中,若入职学校时间等长的教职员工数目大于床位数,则采取抽签形式中位。
三、床位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自2013学年第二学期起实施。
(二)午休房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中午12时至14时20分,由总务处委托专人锁门关门。
(三)使用午休房的必须是获批准申请的教职员工本人,不得转借床位给他人使用。
(四)午休教职员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一旦遗失,后果自负。
(五)午休教职员工要密切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不得在午休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煮食。
(六)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午休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提出再次申请。
(七)因教学办公场地紧张,学校将在两年内逐步取消长风楼6楼的午休床位,恢复其教学办公用途。
广州市第六中学
二○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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