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民为先
“要把各族群众热切盼望、迫切需要、具备条件的民生工程先建设起来,力争早日惠及民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党委书记张春贤的话语铿锵有力。
“富民兴牧”、“富民安居”……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相继实施,揭开了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序幕。
多举措,惠及“零就业家庭”
就业是民生之本。但“就业难”一直是制约新疆各族群众和谐、富裕的“瓶颈”。尤其“零就业家庭”是最困难的就业群体。为了尽快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张春贤提出“3个月内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并告诫大家,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新疆“零就业家庭”到底有多少?各相关部门迅速集结队伍分赴南北疆调查摸底,在一个月时间内摸清了底数,新疆“零就业家庭”共15658户。
7月1日,新疆出台“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城市(镇)在2010年7月31日前,对已经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8月1日起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实现24小时内托底安置就业。”
“实施意见”尚未正式出台,南北疆各地州、县(市)就行动起来了——
乌鲁木齐市提出,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建立“零就业家庭”消零长效机制,随时发现、随时帮助,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24小时内至少一人可以就业;对新增“零就业家庭”实施托底安置。
对于不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零就业家庭”怎么办?乌鲁木齐市建立了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有专人为其家庭作就业指导,并采取分户负责的办法。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收集、筛选的空岗信息情况,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提升其就业技能,实现以培训促就业。此外,乌鲁木齐还启动了“社区就业援助金补贴”,对从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启动资金不足的给予3000元社区就业援助金。
积极有效的帮扶机制促进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顺利实施。6月底,家住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的古丽娜孜在社区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环卫保洁工作。她说:“社区给安排了工作,以后家里的日子会好起来的。”阿吉古丽也找到了一份天山区团结路街道办事处市容科保洁员的工作,她非常高兴:“有了工作,生活就有了保障,做人也有了尊严。”
拆棚户,让群众生活更有体面
“3年改完,5年完善”;5年投资300亿元,改造、改善234个棚户区,惠及6万户20余万人;动员20多个职能部门参与……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低矮的房屋,随处可见的自建房,曲折幽深的巷道,坑洼不平的路面,以及暴露在路面上的污水井,墙角和电线杆下堆满的垃圾……这是乌鲁木齐市棚户区的一个缩影。
“我家的房子从父辈就有了,翻修了几次,但又旧又小,全家几代人挤在里面。春天出门一身泥,冬天高一脚低一脚,常滑倒……”在二道桥生活了70年的包智新说起棚户房的生活,有无数的苦衷。而他生活的地方,正是乌鲁木齐234个棚户区中的一个。居住难、喝水难、如厕难、出行难、取暖难……长久以来,成为棚户区居民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
其实,从2007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就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但是受困于棚改的面积太大、数量太多,棚户区的改造举步维艰。截至2009年,仅有4973户居民搬进了新房,还有20余万居民仍生活在棚户区中。“3到5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展,让百姓尽早住进新居。”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朱海仑果断决策。
在总结2007年以来棚户区改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等4个文件。今年计划投入35亿元,改造棚户区面积200万平方米,安置1万户居民。
随着机械的轰鸣声,一排排低矮的老土房被推倒,而另一侧,四栋楼的地基正在浇筑混凝土。这是记者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假日花园”工地上看到的一幕。“尽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奇台县作出5年规划,从今年开始到2014年共投入38.037亿元,建筑总面积达56万平方米,使县城和5个建制镇现有的棚户区全部得到改造,直接惠及城镇居民26099人。
在乌恰县康苏镇康乐小区,85岁的买买提尼亚孜老汉领着记者参观他的廉租房新居。老伴阿依夏木将水果、干果摆满一炕,热情地招呼客人。房子面积不算大,但白墙亮窗,收拾得干净、整洁,有地暖、上下水,还有卫生间、煤气呢!
“每月房租多少钱?”记者问。老汉捋了捋胡子,高兴地说,“很便宜,一个月只交27元。”今年乌恰县所在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计划新建、改造廉租房156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305套。州党委书记闫汾新谋划着,“让世居帕米尔高原上的各族群众,过上舒适、体面的生活。”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城乡低保制度取得了长足进步。起步于1998年的新疆城市低保,目前已有26.6万户、64.5万人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保障人数增长了12.2倍。年发放低保资金由1998年的801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11.96亿元,增长148.3倍。农村低保于1999年展开试点,至2007年下半年在全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46.5万户、129.9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对象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0.16%。
新疆城乡贫困人口面宽、基数大,一直是各级领导深感“揪心”的难题。尤其塔里木盆地南缘、西南缘的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三地州,由于地处边远、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占全疆贫困人口的80%以上。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自治区常委扩大会上,张春贤提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全疆城乡低保人口到底有多少?”5月28日至6月3日,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百名干部深入82个县市、258个街道(乡镇)、789个社区、16个国有农牧场,走访10284户困难家庭,开展了“进家门、知家情、问家事、解家难”活动,了解困难群众所虑、所盼、所思,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亲赴南疆三地州调研的自治区民政厅党委书记莫涓感受颇深:“民政管的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不把这些人的生活安排好,民生底线提不上去,就会形成‘短板效应’,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因此说,‘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扯着民政’。”
“底数清了,补多少,心里就有了数!”民政厅的调研报告及建议,近期将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新疆各族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望得以改善。
“党啊,你是温暖的春风,帮我们驱散了沉沉的乌云,融化了满树的冰霜;党啊,你是金色的阳光,催开园中的百花,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在南疆叶城县依提木孔乡阿尔西村,73岁的阿不来提·肉孜老人在自家院子里,吟诵新近写成的诗。
阿不来提老人生在旧社会,新中国建立后才有机会走进学校,又入党,当上了村干部。靠政府的补助,他离开了世代居住的土坯房,住进了一砖到顶的抗震安居房,一家6口人的日子越过越好。从电视、广播里得知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19省市对口援疆,南疆三地州成为援助重点后,阿不来提老人乐了:“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摘自《人民日报》2010年7月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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